2024年越城区卫健系统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及考试如下:
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日9:00-9月10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日9:00-9月10日17: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9月2日9:00-9月11日12: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办理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特殊紧缺岗位,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9月28日9:30
已缴费人员需从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五)笔试
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通知
笔试时间:上午 9:00-11:30 《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公布,也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查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
(六)资格复审复核
资格复审复核的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招聘计划数3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复核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复核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复核。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复核或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递补,逾期视作放弃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有要求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减员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不足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且考试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逾期未领取报到通知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越城区卫健系统(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报考的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一致的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资格复审复核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报考的学位是指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学位。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未获得配套学位证书的,不得以其他专业获得的学位证书来替代报名。
(三)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证明及工作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社保证明即可。工作经历指全日制工作的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8月31日止。
(四)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五)“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在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的人员;国(境)外毕业生是在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应聘。
(六)2024年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2024年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境外、国外学历学位未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不得报考。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2024年预签约人员不得报考。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八)考生需完成全部考试科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九)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十)招聘等相关信息可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查询。
(十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十二)资格条件及专业设定等请咨询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十三)政策咨询电话:0575-88316967、0575-88376465。
(十四)纪检监督电话:0575-8836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