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创新人才提升补贴需要的材料及流程
一、应提交材料:
1. 申请表(需用人单位盖章确认);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条件类别证明(提交符合条件类别之一):
(1)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2)职称证书、网上查验截图;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证书、网上查验截图;
4. 税务部门提供的申请人在莞连续申报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的完税记录证明;
5. 与莞企业签订满1年以上劳动合同;
6. 我市银行卡账户;
7. 户口本。
8. 其他佐证材料。
二、申请程序:
人社局发布申报公告→个人网上申报→镇街(园区)审核→市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和核实→资金下达拨付。
三、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好相关材料,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提交申请。
2、受理: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由所属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
(2)市级复核和核实信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税务局按照相关规定核实申报信息。如需申请人补充有关证明,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否则视作无效。
3、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奖励人才名单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联合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奖励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4、决定:奖励方经市政府案审定同意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将市级资金下达给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由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会同财政分局按照有关规定配套镇街资金办理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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