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构成
高考文化总成绩卷面满分值为750分,由考生相关考试科目的成绩组成:
普通类(物理)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四选二”。
普通类(历史)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四选二”。
艺体类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历史)+“四选二”。
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艺术术科统考成绩×2.5×60%。
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60%+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成绩×2.5×40%。
播音与主持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60%+播音与主持类术科统考成绩×2.5×40%。
体育类统考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体育术科统考成绩×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