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对象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厦门消费并在厦门开具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购买包括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含触控智慧屏、投影仪)、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机、笔记本)、热水器、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
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