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起南京江北新区不动产登记现场办结 当场发证

地方特产2022-05-18 14:43:51未知

2019年10月1日起南京江北新区不动产登记现场办结 当场发证

  江北新区不动产登记现场办结:

  实施时间:自2019年10月1日起

  实施范围:在江北新区直管区(顶山、泰山、沿江、盘城、大厂、葛塘、长芦七个街道)国有土地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实施现场办结、当场发证。

  应同时符合的条件

  1、2017年11月1日以后登记的普通商品房(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登记时间为准);

  2、房屋规划用途与土地用途一致;

  3、非大宗批量;

  4、不涉及税收争议处理、税收调查核实、人工评估等问题;

  5、未发生其他情形(如更名、更址、需权籍调查、数据维护等)。

  实行现场办结、当场发证的登记类型有:

  1、普通商品房、存量房买卖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并办理交易备案、税收);

  2、赠与(含公证遗赠)存量房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并办理交易备案、税收);

  3、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并办理交易备案、税收);

  4、公证继承的存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

  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人为个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实施现场办结、当场发证:

  1、抵押权人为开通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服务系统(银行版)的银行机构;

  2、抵押物为2017年11月1日以后登记发证的普通商品房(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登记时间为准);

  注意:《不动产权证书》或《南京市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记载时间在2017年11月1日以后的普通商品房权利人,可自行选择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三个办证大厅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地址: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大桥北路1号、新华西路328号

  原大桥北路1号华侨城服务大厅将于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正式搬迁至江北新区市民中心三楼(定山大街与滨江大道交汇处),并于搬迁当日起正式承接原华侨城服务大厅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

  其他事项:

  1、当事人在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收件单》后,请当场缴清税费、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

  2、办结后,当事人及时到发证窗口办理领证手续;

  3、申请现场办结、当场发证需在工作日16:00以前提出申请;

  4、如有疑问,可拨打江苏省不动产登记统一咨询服务电话96510。

本文标签: ,不动产  ,江北  ,新区  ,税收  ,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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