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建部对全国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统一部署,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8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部实现了“跨省通办”,包含2项单位业务和6项个人业务。
☞2项单位业务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6项个人业务
提取:
(一)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贷款:
(一)提取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证明:
(一)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二)开具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共8项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可通过全程网办、两地联办、代收代办三种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