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初定申报受理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职称初定受理点审核认定并行文发放证书。
发文公布
初级职称由各区人社部门、各行业受理部门及各行业协会(学会)等职称初定受理点审核认定并发文公布;
中级职称由职称初定受理点向市职称办备案后每季度发文公布。
证书打印
申报人员可在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电子证书。
注意事项
卫生技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通信、翻译、出版等8个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不再办理初定及评审。
地方特产2022-05-18 17:16:06未知
职称初定申报受理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职称初定受理点审核认定并行文发放证书。
发文公布
初级职称由各区人社部门、各行业受理部门及各行业协会(学会)等职称初定受理点审核认定并发文公布;
中级职称由职称初定受理点向市职称办备案后每季度发文公布。
证书打印
申报人员可在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电子证书。
注意事项
卫生技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通信、翻译、出版等8个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不再办理初定及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