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季度“好年华 聚福州” 人才住房保障资格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点至5月19日16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来申请。
线下申请: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认定表》,经申报人本人及配偶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与其他佐证材料,一并提交至单位所在地人社局初审申报窗口(市属单位提交至市引才中心初审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收件受理。
符合线下申报条件的人员,线上不予收件受理。
人才应如实填报信息,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形的申请人,其申请资格自动丧失,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并将其违诺行为记录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初审申报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 | ||
申报窗口 | 地址 | 电话 |
鼓楼区人社局 | 鼓楼区津泰路239号二楼鼓楼区人社局人才科 | 0591-87564260 |
台江区人社局 | 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5楼人才科 | 0591-87111105 |
仓山区人社局 | 仓山区美墩苑3号楼512室 | 0591-83570796 |
晋安区人社局 | 晋安区福兴大道7号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晋安区人才综合服务港 | 0591-83640489 |
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 |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1号楼921 | 0591-87119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