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金领取标准+条件+渠道(南京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地方特产2022-05-18 17:21:25未知

南京失业金领取标准+条件+渠道(南京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申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

  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

  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南京2021年8月起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

  2021年7月南京市城乡低保标准由945元/月提高到985元/月。

  申领渠道:

  1、网上办理

  就业转失业人员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全部-社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南京市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2、柜面办理

  失业人员持三代社保卡或身份证至户籍所在街道(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至居住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面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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