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高“军地融合”,军地教育渠道更畅通。
(1)军队幼儿园的军人子女,在教育教学指导、师资培训、卫生防疫等方面,享受当地公办幼儿园学生同等待遇(军队幼儿园教师也可参加驻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职称评审)。
(2)推进军队子女学校转型升级,调整后的军队子女学校将统一命名为 “xxx八一学校”,并与名校“牵手合作”,共建共享资源。
(3)建设军人子女教育食宿站:军队提供经费保障、地方给予特殊入学政策,团级以上建制单位可采取利用空余房地产、租赁民房等方式新建改建军人子女教育食宿站。
(4)“平台+教育”服务模式:鼓励军队研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信息系统,建设集政策咨询、信息公开、业务办理于一体的“一站式”网上服务平台;并推动优质学校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和教育欠发达地区开展线上教育,边缘地区军人子女也能充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