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8日起,长春市全面恢复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车辆驾驶区与后排乘客区之间进行物理隔离,运营期间禁止开启空调,及时开窗通风。驾驶员近十四天内有中高风险经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不得上线运营,运营期间驾驶员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N95口罩,有发热、乏力等疑似症状或抗原检测结果异常时,应立即主动上报、就诊。如发现乘客发热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配合移交卫健部门,并对乘客接触区域进行消毒。
广大乘客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乘车须后排就坐;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无接触方式支付车费;上车后自觉扫乘车码,主动向驾驶员出示吉祥码;乘车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红黄码”人员禁止乘坐出租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