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使用指南
1、鉴于甘肃省中高风险区清零,省内通行的货运车辆暂不启用通行证政策。《通行证》暂时适用于甘肃省发往外省的货运车辆,按照实际需要申请使用。运输起讫地均未建立《通行证》制度的,原则上无需办理《通行证》。
2、《通行证》供进出涉疫地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使用。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对于始发地、目的地固定的可多次往返使用,有效期不超过30天。如线路发生变化,司乘人员必须注销当前《通行证》后方可为新的运输任务申请新证。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同等有效,申请人自行下载或打印,随车携带。
通行证使用期限
甘肃省将于2022年4月30日零时启用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对于省内各地前期自行出台的通行证政策,请于近期尽快废止。
对于持有全国统一格式的纸质或电子通行证的车辆,各地要保障顺畅通行,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专用通道保障快速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