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场地扶持
依据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按照每年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 。同一申报书店扶持时间不超过3年。已享受珠海市各级财政资金给予运营补贴、经营场所租金减免及其他经营性优惠政策的(不含因疫情、自然灾害等原因给予的一次性运营补贴、租金减免及其他经营性优惠政策等,下同),不再扶持。
(二)稳岗扶持
按单位在岗职工参保人数,以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书店补贴 ,每家书店每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同一申报书店扶持时间不超过3年。
(三)网点建设扶持
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建成且运营满1年的书店给予一次性补贴 ,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在600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30万元;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下、300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15万元;书店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100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5万元。
(四)项目扶持
对书店有关运营项目,包括软硬件设施改造、扩展经营规模、举办阅读推广活动、参加行业交流展示活动、自身宣传推广等方面,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扶持 。
支持促进各类书店创新经营方式,对富有经营特色和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书店,对发展以书为载体的多业态经营和建设新型文化生活空间的书店,对注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在经营中突出艺术性、主题性和学术性的书店,对开展24小时图书零售经营、共享阅读的书店,对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取得突出示范效果并推动提升珠海市书店经营整体发展水平的书店,经评选后择优给予扶持 。
对符合珠海市出版发行高质量发展方向,近3年内获得过省级(含)以上政府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国家级专业展会评比表彰的先进单位,列为优先扶持对象 。
定期评选“珠海市最美书店”,提高书店在城市文化生活中的参与度和美誉度,对获得“珠海市最美书店”荣誉的书店优先扶持 。
每家书店每年的项目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贴息
对有偿还能力的书店在建设、技术改造、专业设备更新等因业务发展所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予以补贴,贴息方式分为全额贴息和部分贴息,每家书店年度贴息扶持不超过5万元。同一申报书店贴息扶持时间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