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新能源汽车消费券申请
购车时间: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23:59:59(本活动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购车时间以购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申领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10月15日23:59:59(本活动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为新购置新能源汽车的所有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在海口市内的纳统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并完成在本市登记上牌的新能源家用汽车。
(二)本次消费券活动仅限于海口市内在统计部门依法纳统的汽车销售企业参与;不在海口市统计部门统计名库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则无法享受本次消费券活动。
(三)本次消费券活动仅限购买非营运车使用;营运车、二手车不在领取范围内;本次消费券仅限个人消费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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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本次消费券发放总量为5000万元,按全省统一标准对新能源汽车乘用车购买人发放消费券。
购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发放6000元消费券,发放名额3500人;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之间的发放5000元消费券,发放名额3700人;
购车价格10万元以下的发放3000元消费券,发放名额3500人。
每辆车只可申领一次,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名额排序以个人在云闪付系统上申领消费券首次提交成功时间为准。
具体券包设置:
6000元汽车消费券券包:60张满200立减100元。
5000元汽车消费券券包:50张满200立减100元。
3000元汽车消费券券包:30张满200立减100元。
消费时,券可自动叠加使用,单笔消费最多可叠加10张券。例如,消费3000元,可以自动叠加10张券进行使用,实际支付2000元。
消费券使用条件
消费券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3:00,在海口市范围内的餐饮和商场、超市等零售场景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抵扣,按消费额的50%给予抵扣,在有效期内用完为止,逾期将收回。
申请方式及材料
申请期间,符合活动参与条件的购车人须在云闪付APP首页搜索“海口市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小程序,进入新能源汽车消费券专区服务页面填写相关信息(涵盖个人信息,车辆上牌信息等)并上传完整购车证明,上传时间截止至2023年10月15日23:59:59,涵盖以下材料:
1.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车辆行驶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注:本次活动对车主购置新能源车领取消费券名额的时间认定,以购车人上传材料至云闪付APP“海口市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小程序进行消费券首次申请提交成功时间为准。购车人需准确填写信息,并上传清晰度较高的证件图片,如因填写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相关证件不清晰、无法识别、条件不符合等情况,审核人员有权驳回申请,购车人需重新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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