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拥有合法的房产或者租赁合同
1、在县级市市区、具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
2、在汕尾市市区(指城区中心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3、公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可迁入人员: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入户,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材料
1、根据本市、县具体政策出具(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点差核实、公证书 )
2、房屋权属证明(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表(产权))
3、随迁配偶提供结婚证
4、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
可以先通过善美村居小程序预约办理,再持相关资料到办理窗口办理。
第一步:进入“善美村居”小程序-点击办事
第二步:搜索稳定-点击稳定居住就业-选择地区-预约办理
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
1、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找到户政服务-点击市外迁入-选择要办理的事项(稳定居住就业)进行线上办理
2、情形选择与材料确认;
3、填写申请信息:填写申请业务信息;
4、上传申请证明材料:上传业务办理所需电子材料;
5、提交申请信息: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确认后提交办理。
办理要求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提供假情况,假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网上审核通过后,须带齐资料原件到户籍地窗口核对后,才能正式办理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