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的通告
各建筑施工单位、各商业门点及娱乐场所:
为强化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县区噪声敏感的居民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6月1日至6月23日为中高考期间“禁噪期”,为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的环境,严禁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
二、高考两天(6月7日至8日),中考三天(6月14至16日),学业考试两天(6月22日至23日),白天距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歌舞娱乐等活动。
三、中高考期间县生态环境部门将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予以高限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环保举报投诉电话:
0551-67706389
特此通告
合肥市肥东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