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f类人才认定条件
1.高学历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的人才。
2.专业技术人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执业)资格;更多条件详见下方原文件。
3.技能人才: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入选区首席技师、区级技师工作室领衔人、“萧山工匠”的高技能人才。
4.社会工作人才: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并获得区级社工个案评审优秀的人才。
5.金融人才: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等资质的金融从业人员;管理规模超过1亿元私募股权基金或5亿元PPP基金主要合伙人或负责人。
6.文化人才:文化领域省级铜奖及以上获得者,浙江省兰花奖获得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市优秀讲解员,市优秀导游员,获全运会前三名及以上比赛成绩的教学骨干,全运会前三名及以上比赛成绩的教练员(带训一年及以上)。
7.电商人才:区级以上电子商务重点培育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总经理)或区十佳电子商务企业中的核心技术或管理类人才(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申报1名,同一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多家企业视同一家企业)。
8.航空人才:取得“二级飞行员”职称的人员;持有《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并取得“中级维修工程师/高级技术员”资质的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管制员资格的人员。
9.会展人才:在我区会展企业从事会展工作的,持有注册会展经理(CEM)或高级会展师资格证书的专业会展人才。
10.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中级人才。
注:该人才分类目录,将定期修订,更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