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区公租房申请工作指南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宝鸡市区公租房?
1.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新就业无房职工
3.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市区公租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户籍(申请人配偶不是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主要居住地在本市区的,应视为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2年度为3365.67元/月)。
3.家庭成员拥有的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非住宅房产等财物总价(机动车辆价值以购车发票金额与购置税发票金额之和计算,房产价值以税务部门价格评估系统评估为准,财物含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不超过购买一套 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40%(14.4万元)。
4.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租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24.42平方米。
符合以上条件的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3)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4)申请人父母过世,且已成年。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市区城镇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或非市区城镇户籍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未满5年。
2.在市区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持有市区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
3.财产准入条件同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租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4.42平方米。
(三)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市区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持有市区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财产准入条件同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租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4.42平方米。
三、在哪里申请市区公租房?
城镇家庭(单身人士)由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均无工作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不纳入市区公租房保障范围的城中村城边村名单
(一)渭滨区
神农镇(5):1.姜城堡村、2.陈家村、3.峪泉村、4.茹家庄村。
石鼓镇(8):1.石咀头村、2.党家村、3.相家庄村、4.赵家庄村、5.石坝河村、6.王家河村、7.张家沟村、8.刘家村。
高家镇(9):1.桑园铺村、2.三合村、3.孔家庄村、4.巨家村、5.符家村、6.塔稍村、7.高家村、8.苟家岭村、9.太寅村
(二)金台区
西关街道办事处(5):1.太平堡村、2.福临堡村、3.罗家塄村、4.玉涧堡村、5.新春村。
中山西路街道办事处(2):1.金台村、2.胜利村。
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1):金陵村。
群众路街道办事处(4):1.北庵村、2.柳沟村、3.五星村、4.八里村。
卧龙寺街道办事处(3):1.刘家台村、2.龙丰村、3.南坡村。
陈仓镇(4):1.李家崖村、2.东岭村、3.进新村、4.金星村。
(三)高新区
马营镇(10):1.郭家崖村、2.永清村、3.东星村、4.明星村、5.旭光村、6.朴西村、7.下沟村(2组、3组)、8.凉泉(不含凉泉堡)、9.郭家村(不含郭家村11组)、10.温泉村(不含杨家山组、廖家沟组及姚家岭组)。
八鱼镇(3):1.淡家村、2.姬家店村、3.孙家滩村。
千河镇(4):1.底店村、2.李家堡村、3.冯家咀村、4.魏家崖村(原陈家崖村范围)。
(四)陈仓区
虢镇街道办事处(5):1.东堡村、2.西堡村、3.南堡村、4.北堡村、5.高家堎村。
千渭街道办事处(4):1.光芒村、2.大众村、3.水莲寨村、4.李家崖村。
东关街道办事处(4):1.五一村、2.西秦村、3.土桥村、4.贾家崖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