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居码”个人申请操作指引(粤省事申请居住登记)

地方特产2022-06-07 18:23:37佚名

“粤居码”个人申请操作指引(粤省事申请居住登记)

  个人“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操作指引

  “粤居码”是广东省公安厅在“粤治安”微信小程序内部署的,面向在粤所有居住人员推出的以公民身份号码、在粤居住地址和居住时间为组合的信任根,是群众在粤居住生活的凭证。

  “粤居码”持码人通过使用手机实现“一键领码、扫码登记、持码查询、亮码服务”,将可享受免证办理政府事务,“零材料,零跑腿”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将来还可享受图书馆、博物馆、医院等更多公共服务的便利,为持码人打造高质高效的“码上生活”。

  一、通过微信“扫一扫”扫描“粤治安”的葵花码,点击“个人中心”,“实名认证”后生成“粤居码”

  

  二、申报居住地址,完成居住登记

  (一)公安机关已生成房屋二维码的居住地址

  途径一:点击“扫一扫”——扫描居住地址的房屋二维码——屋主或代理人确认(如本人是屋主的,在登记房屋后自动确认通过)——系统推送申报结果。经确认通过的,将视为居住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了居住登记。

  

  途径二:点击“粤居码”——点击“地址管理”——点击“新增地址”——选择居住地址——确认;或点击“住址管理”——“居住地址新增”——选择居住地址——确认——如有多个居住地址的,重复操作——屋主或代理人确认(如本人是屋主的,在登记房屋后自动确认通过)——系统推送申报结果。经确认通过的,将视为居住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了居住登记。

  

  (二)公安机关未生成房屋二维码的居住地址点击“粤居码”——点击“地址管理”——点击“新增地址”——手工填写居住地址——确认;或点击“住址管理”——“居住地址新增”——点击“新增地址”——手工填写居住地址——确认——屋主或代理人确认(如本人是屋主的,在登记房屋后自动确认通过)——系统推送申报结果。经确认通过的,将视为居住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了居住登记。

  (三)居住地址设为常住地点击“住址管理”——选择“有效”房屋——点击“设为常住地”。该居住地址被设为常住地的,经屋主审核后,将作为办理居住证的居住地址;通过个人亮码使用记录校验属真实居住的,183天后自动生成居住证电子证照,推送给本人领取。

  

  三、居住登记注销本人可以在“住址管理”模块里注销自己的居住地址。本人在该地址申办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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