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往年相比,2022年东莞政策大幅度提高了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按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提至50%;
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按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提至90%;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企业无需申请,无需上门,无需跑腿,通过后台数据对比等办法,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社保费扣款账户信息无误的情况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返还资金直接发放到企业的社保扣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