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青年人才校企合作奖励申请对象
在北碚区注册企业与高校合作成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订单式培养项目或“命名班”,且同批次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有5名及以上与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该企业可申报企业奖励。
申请流程及材料:
(一)项目备案
在北碚区注册企业与高校合作成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订单式培养项目或“命名班”,项目正式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企业向区人力社保局备案,提供如下资料:
1.校企合作项目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2.北碚区校企合作项目备案表(点此查看);
3.企业营业执照(后台系统核查)。
(二)申报
校企合作项目实施6个月后,企业可向区人力社保局申请奖励资金,除提供项目备案资料外,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1. 高校毕业生花名册(点此下载);
2.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3. 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毕业生在岗6个月及以上情况(社保系统后台核查)。
(三)审核
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
(四)公示
对拟享受奖励的企业、标准等情况在适当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五)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向企业划拨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