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聊惠保具体报销明细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1.报销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住院发生的、经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并接受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因此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符合聊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聊城市医疗保险销后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
2.保险金额:100万元
3.年免赔额(即起付线):1.6万元
4.给付比例(报销比例):80%
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1.报销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住院发生的合理治疗所需的乙类先行自付及全额自费费用。不含文中“一、三、四”范围内费用。
2.保险金额:100万元
3.年免赔额(即起付线):1.6万元
4.给付比例(报销比例):10%
三、特定药品医疗费用保障
1.报销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并开具方,在指定医院或指定药店购买符合《聊惠保特定药品目录》的药品并在定支付范围内发生的费用。
2.保险金额:100万元
3.年免赔额(即起付线):1.6万元
4.给付比例(报销比例):80%
四、特殊疗效药品医疗费用保障
1.报销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在指定医院或指定药房购买符合《聊惠保特殊疗效药品目录》的药品并在限定支付范围内发生的费用。
2.保险金额:30万元
3.年免赔额(即起付线):1万元
4.给付比例(报销比例):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