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 33种(见上图),门诊慢性病患者门诊就医,不设起付线,实行支付限额管理,所发生医疗费用的合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 70%。
参保患者在申请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内 7 种精神类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抑郁症)无需鉴定,凭精神类专科医院开具诊断证明或到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办公室(设立在县区卫健委)开具在管证明,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报备后,直接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已办理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首次申报门诊慢性病的,需到参保地参加鉴定,通过鉴定方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根据用药情况,半年内未使用该病种(除精神类疾病)医保目录范围内相关药品的,自动取消门诊慢性病待遇。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能重复享受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门诊特定药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