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受理条件
居民其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规定的,可按程序申请低保。
申请材料
身份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承德市双桥区中华路6号双桥区政府民政局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
咨询电话
0314-205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