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登记材料:
1.人才引进:《入户卡》(申请人及随迁人,下同)、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及随迁人。非一站式迁移的,审核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属引进出国留学人员且原籍已注销户口的,则审核《入户卡》、户口注销证明和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办理户口通知》。
2.接收应届毕业生:《入户卡》、户口迁移证(属一站式迁移的,审核居民户口簿)。
3.安置类:属离退休干部、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的审核《入户卡》、离退休证(或转业证、复员证、退伍证)、军人身份证或户口注销证明。其他人员审核《入户卡》、居民户口簿(非一站式迁移的,审核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
4.博士后进出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入户介绍信、居民户口簿(非一站式迁移的,审核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
5.积分制入户:《入户卡》、居民户口簿(非一站式迁移的,审核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
此外:
(1)根据不同的入户地址顺序情况审核相应的材料(具体见办理入户核准所需审核的材料)。
(2)有配偶随迁的还需审核结婚证及配偶居民身份证;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审核子女出生证、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免予审核)。
(3)迁入的家庭户地址有户口的,还需审核入户地的居民户口簿。
(4)证件为国外签发的,还需审核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件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