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发布的《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福州灵活公积金缴存金额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灵活选择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不低于福州市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福州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
缴存比例:可在10%至24%的区间内灵活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每年还可以调整一次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缴存对象:
只要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即可,无户籍限制、无社保缴纳期限限制。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经营者及其雇工、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均可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