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山市火炬高新区人才房申请条件(中山市火炬人才公寓)

地方特产2024-08-20 19:27:11未知

2024中山市火炬高新区人才房申请条件(中山市火炬人才公寓)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地与税收征管地均在火炬高新区的企业所引进的人才,需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合法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本区交纳社会保险或纳税;

  (二)非国企、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为事业单位的新型研发机构除外);

  (三)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名下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四)非我市财政供养人员,未在本市范围内享受人才购房补助、人才房租金补贴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对象

  (一)顶尖人才、中山市特聘人才、中山市一到六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博士后、博士(优先保障);

  (二)《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明确的持卡人才、中山市七到八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和博士之外的中山市青年后备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的人才;

  (三)经中山市认定的在火炬高新区工作的柔性引进人才;

  (四)火炬高新区“3+3”现代化产业企业,包括市领军培育企业、总部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区瞪羚企业、区重点招商项目落户企业等,市级全生命周期技术服务平台、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区重点人才企业等重点平台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五)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等在火炬高新区共建的高端研发机构或平台科研人员、省市级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核心成员、入驻火炬高新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的港澳地区创新创业人才;

  (六)其他经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人才。

本文标签: 人才  中山市  的人  高新区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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