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北热力供暖报停时间是什么时候截止?
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18点止,逾期我公司不再受理报停业务。未按规定时限及条件办理报停手续的用户,视为正常用热,收取全额采暖费。
1、报停业务一年一办理,上年度报停且本年度继续报停的,仍需在受理截止日前办结报停手续;上年度报停但本年度需正常用热的用户,需于2023年11月1日前缴纳当季采暖费并告知所属物业开阀、检查,确保用热;
2、报停期间用户应确保室内采暖设施与供热系统有效彻底分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室内防寒保温工作,以免冻坏室内设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报停造成的跑、冒、滴、漏及散热器冻裂等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3、供热期间,我公司将对报停用户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窃热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以下用户报停申请不予受理:1)用户未安装分户控制阀或入户管道及其室内采暖设施不能与供热系统有效断开的;2)可能危害或影响公共设施安全及其他用户供热质量的;3)新入网用户首年供热的;4)房产证上部分面积报停的;5)未缴清历年采暖费的;6)无特殊原因恶意报停的;7)未按规定缴纳基础热费的(全额采暖费的30%);8)因用户原因(包含但不限于:管井私自上锁、货物堆积、蓄意破坏锁闭阀等)导致室外锁闭阀无法启闭且未在供热前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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