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鼓励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
一、补贴范围
凡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其车辆所有人在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提交提前淘汰申请,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给予适当资金补贴,逾期提交补贴资金申请的不予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柴油货车,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自本方案印发实施后转移至我市的;
2.车辆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的;
3.距本方案发布之日强制报废日期不足1年(含)的;
4.经认定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
5.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6.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7.车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8.非营运货车及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审或过期失效;
9.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车主或经办人可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下载《襄阳市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下载网址:http://jtj.xiangyang.gov.cn/。
二、车型查询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车型查询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1.查询购车时留存的相关资料;
2.联系车辆生产企业;
3.在国家机动车环保网查询,查询网址:(:https://info.vecc.org.cn/ve/index)。
三、补贴申请时限
从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四、受理地点
襄阳市区联合办公服务窗口分别设在襄阳新华泰天成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科瑞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襄州区联合办公服务窗口设在中再生襄阳循环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枣阳市联合办公服务窗口设在襄阳捷盛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其他县(市)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设立相应的联合办公服务窗口,并研究确定我市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在当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为服务主体,督促其将报废机动车在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依法安全完成报废拆解。主城区咨询电话07103456072。
补助标准(单位:元)
车辆类型 | 注册登记时间 | ||||
2011年及以前 | 2012年 | 2013年及以后 | |||
营运柴油货车 | 中型 | 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载货汽车 | 11000 | 12000 | 13000 |
重型 | 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千克的载货汽车 | 17000 | 18000 | 19000 |
附件: 附件1: 襄阳市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报表.wps
附件: 附件2 襄阳市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申请办理程序.wps
附件: 附件3:襄阳市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明细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