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推动液化石油天然气改用管道天然气工作顺利进行,本着为民惠民、企业让利于民的原则,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城镇非新建居民住宅)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经成本调查、征求意见并报请银川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银川市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城镇非新建居民住宅)收费标准。
执行时间:
此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开始执行,原《银川市物价局关于制定老旧小区天然气入户工程费的通知》(银价发〔2012〕96号)文件作废。
执行范围: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
收费标准:
银川市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城镇非新建居民住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最高限价为2590元/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