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医保转移接续线下办理操作指南
办理地点:丹阳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东方路25号)或者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9月30日 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0511-86517926;
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
办理材料
1,转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如不是本人,出示委托人、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参保人的委托书。
2,转入:出示参保地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大厅柜面即时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2,经办人员审核后,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至转出地经办机构;
3,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出具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个人帐户余额划拨资金到帐后,办理到帐录入及接续手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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