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政策

地方特产2023-08-25 15:50:29未知

肇庆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政策

  《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各县(市、区)税务局,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肇 庆 市 财 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1〕3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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