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石家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石家庄汽车置换)

地方特产2024-08-29 21:28:10未知

2024石家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石家庄汽车置换)

  补贴标准:

  对报废下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万元

  补贴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报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 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备注:

  1、本操作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商用车;

  所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包括在国家强制性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18352.3-2005)IV阶段要求全国全面实施之前注册登记的汽车,即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均属于本次国三及以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

  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

  进口汽车参照执行。

  2、参加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其所报度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应当按《若干措施》规定要求于2024年7月25 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本文标签: 乘用车  燃油  新能源  注册登记  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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