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平台奖补
在赣州新建人才发展平台,享受一次性奖补政策,具体如下:
18.新获批组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其中国家级300万元、省级50万元、市级10万元。
19.新获批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00万元、工业设计中心200万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50万元。
20.新获批组建省实验室,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21.新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其中国家级、省级按省规定程序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100万元,市级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2.新获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23.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24.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同一法人单位只奖励一次,获更高层级认定的补齐差额。
25.新获评的省服务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由市财政按省资助标准等额配套资助资金。
26.新获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其中获评国家级和省级的,按照省奖励标准等额配套奖励资金;获评市级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8万元。
27.经批准为省级院士工作站的,由市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配套支持。新获评市级院士工作站,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8.驻市、市属高校、院所、园区建设的“周末工程师人才驿站”,每新引进1名符合条件的“周末工程师”,由市财政给予驿站2万元奖励。
29.新获评市级教育、卫生等专家工作室,按规定给予激励奖补。
30.新获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享受一次性奖补,其中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进站博士10万元资助。
31.新开发职业技能标准的各种企业、社会机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