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生儿户口网上申请流程
办理条件
父母合法婚姻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由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拟随同落户一方) 申报户口登记
注:已办理出生申报业务后,申请人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公安机关将撤销该项业务
申请办理婚生子女户口申报业务,父母婚姻状况为未婚的,将变更为已婚.
申请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2014年1月1日后省内可自动获取电子证照信息)
2、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省内户籍人员自动获取电子证照信息):
3、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省内户籍人员自动获取电子证照信息)
4、父母结婚证(2010年1月1日后省内户籍人员可自动获取电子证照信息)
5、新生儿祖父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
6、父母双方照片(为本人现场实拍照)
如自动获取的电子证照信息过期,请申请人自行上传。
暂不予受理的情形
1、新生儿无出生医学证明(含副页缺失的)
2、新生儿六周岁以上;
3、新生儿收养以及在国(境)外出生新生儿;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上信息不全的(例无父亲信息)
5、新生儿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
6、新生儿外省(市)出生的;
7、所提供的证件在相关平台中无法进行核验的
(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请至户籍派出所办理或咨询)
办理入口:“太湖e警”小程序
1、微信搜索“太湖e警”小程序
登录后点击【户政】-【新生儿出生户口申报登记】,根据情况选择申报类型
以“婚生子女户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