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拥有固定住所人员落户 宝鸡市落户

地方特产2023-06-30 15:47:07未知

宝鸡拥有固定住所人员落户 宝鸡市落户

  (一)适用范围

  在宝鸡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

  (二)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原件;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提供租赁备案证明)

  (三)其他情形

  申请随迁人员落户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上载明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1.提交申请。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户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②租赁房屋人员、购房未取得产权证明的,落户社区、小区集体户。

  2.业务审核。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省内迁入的,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并打印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省外迁入的,2个工作日内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本文标签: 户口簿  住所  亲属关系  原件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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