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入户条件有哪些(汕尾入户政策)

地方特产2023-11-09 16:29:36未知

汕尾入户条件有哪些(汕尾入户政策)

  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入户

  办理条件拥有合法的房产或者租赁合同

  1、在县级市市区、具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

  2、在汕尾市市区(指城区中心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3、公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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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靠子女入户

  办理条件

  被投靠一方属本市、县户口,其未成年子女(含全日制本科以下在校学生),可以申请户口迁移与被投靠一方合成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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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靠父母入户

  办理条件

  1、被投靠一方属于本市、县户口,其父母符合政策规定,可以申请户口迁移与被投靠一方合成一户。

  2、本人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应当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房屋所有权人是父母的可以在该房屋地址登记户口。

  3、没有自有房屋的,可以在申请人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也可以在租住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4、未成年人的户口应该随父或随母落户,并明确标注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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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靠配偶入户

  办理条件

  1、被投靠一方属本市、县户口,其配偶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与被投靠一方合成一户。

  2、本人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应当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房屋所有权人是父母的可以在该房屋地址登记户口。

  3、没有自有房屋的,可以在申请人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也可以在租住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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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小孩入户

  办理条件

  公民按法律规定在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已登记户口的小孩,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后,可申请将被收养小孩的户口迁入收养人家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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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性安置入户

  办理条件

  根据国家、省及本地区政策要求,符合安置条件的,可以申请迁入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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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军家属入户

  办理条件

  随军家属入户迁移。驻汕部队军官、文职干部符合部队有关随军条件规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所在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相关证明后,可办理随军入户。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军人服役地所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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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中专学生入户

  办理条件

  被我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

  公民考取具有国家规定招生资格、可办理新生户口迁移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自愿迁移户口的,可办理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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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引进入户

  办理条件

  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及本市、县人才引进政策,愿意将户口迁入本市、县

  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毕业生以及初级以上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

  在我市市区及在其他建制镇(非农村)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办理入户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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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户口  条件  房屋  集体户  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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