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按照人才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分为 5 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A 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 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 类)、优秀专业人才(E 类)。
B 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国家级人才工程”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获得者;
5.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
6.中国政府“友谊奖”专家;
7.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8.担任过世界 500 强企业地区总部总经理(董事长);
9.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