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宜昌租房补贴政策 2024宜昌租房补贴政策最新

地方特产2024-05-10 17:13:12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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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宜昌租房补贴政策


  2024宜昌城区人口集聚购房补贴政策

  一、实施对象

  (一)2021年6月1日后新引进的B至G类人才。

  (二)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

  (三)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职工。

  二、其他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领取购房补贴后,于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

  (二)购买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能申请享受新引进人才、二孩及以上家庭、单位职工团购三种购房补贴中的一种。享受购房补贴后,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本细则第二条中载明的申请条件,可再次申请享受二孩及以上家庭、单位职工团购房补贴。

  (三)新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均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其中一人享受。

  (四)新引进人才享受购房补贴后、所购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前,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已兑付资金,并经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新引进人才在2024年1月1日之前(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仍按《宜昌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宜办发〔2021〕21号)、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工作的通知》(2022年9月27日印发)申请条件相关规定执行。

  (六)购房所在地为夷陵区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夷陵区负责筹集、发放;购房所在地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市级统一筹集、发放,其中:购房所在地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的购房补贴资金,市级通过市区财政体制结算收回。


  

本文标签: 宜昌  住房  引进人才  资金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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