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法
根据国家规定,我省2024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部分为每人每月加发30元。
挂钩调整部分实行“双挂钩”:一是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1.16%加发;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20年以上的,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加发。
倾斜调整也分两种情况,一是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分4个年龄档次加发;二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