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船舶。
船舶是指:
(一)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船舶;
(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船舶。
征收方式
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等申报。
适用税额
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点击查看
游艇具体适用税额为:点击查看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网上申报方式”
01登陆方式
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进入“我的待办”,选择“其他类型申报(依发生选报)”点击申报进入。
02选择申报项目
选择“车船税申报”,进入申报。
03数据初始化
按照申报页面要求,进行数据初始化。
04填写数据
填写表2和表3,并汇总数据保存。
05切换报表
切换报表,读取数据,填写表1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