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步骤
1,申请
补贴对象可登录镇江市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平台(5a.hrss.zhenjiang.gov.cn)申请,也可到税务登记地人社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
人社经办机构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报区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人社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发放
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区人社局按月汇总并向区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区财政局于次月按规定拨付给补贴对象。
五、其他
1.补贴实施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实施前相关文件中涉及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停止执行。
2,市财政部门按现行财政体制以“年初预拨+次年结算”方式给予补助。
3,申请补贴时仍有欠缴社会保险费、偷税漏税、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情形的,均不予享受;存在弄虚作假、渎职、冒领创业补贴的,按规定进行处置和追责。
4,执行过程中省、市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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