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人才绿卡服务对象为新华区域内用人单位从市外、国(境)外引进到我区工作或创业的以下人才:
(一)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引进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工种技师;
(三)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求,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服务对象中的第一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第二、三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已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的人才,凭卡可享受新华区人才绿卡服务项目(资金补助项目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不再发放新华区人才绿卡。
新华区域用人单位指:新华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新华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社会组织。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在申领范围。暂不对申请人的户籍做要求。
第一类人才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指:在《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才绿卡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之后的毕业生(含2017年),暂不对优秀做具体要求。第二类人才引进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工种技师,应由市级以上职称(技术等级)认定部门的认证,于2017年12月以后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