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促进节约用水,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结合磁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磁县城区凡实现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用水户开始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办理时间:
2024年阶梯水价水量申增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如有疑问,可到行政服务中心、朝阳大街自来水公司营业厅咨询,或拨打供水热线:2399860 2188766
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一、办理低保用水所需材料
1、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户主低保卡复印件一份
3、低保卡半年银行流水一份
二、更名过户所需材料
1、原户主和现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三、阶梯水价增户申请所需材料
1、提供户口本原件。
2、家庭主要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开具证明。
四、更改用水性质需材料
当用水性质发生改变时,用户需到服务大厅填写用水性质更改申请表,经核实后进行更改。
自来水价格:
用户以住宅为单位,一套住宅为一户,每户按三口人核定。每户超过4人以上的家庭,可凭有关证明向县自来水公司申请增加水量基数,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0立方米。一年期满可以申请延期,不申请延期的恢复原定水量基数。
经县有关部门认定的特困家庭,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按照第一阶梯水价执行,并继续执行现行水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