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参考目录(西安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参考目录公示)

地方特产2024-04-03 17:18:20未知

西安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参考目录(西安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参考目录公示)

  西安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标准参考目录

  一、国内外顶尖人才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欧美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5.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6.近五年担任世界500强企业(须为非公有制企业)(以《财富》最新发布为准,下同)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

  二、国家级领军人才

  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1.电子信息制造领域

  (1)曾在《福布斯》全球前50强半导体公司担任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技术研发负责人或其他相应职务,且累计任职满3年以上者;

  (2)取得博士学位后在知名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或相关研究机构技术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并作为团队核心成员参与核心技术攻关,我市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全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

  (3)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关键部件等子行业公司技术岗位累计工作8年以上,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较大突破,我市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全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

  2.新材料新能源领域

  (1)曾在中国能源报和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联合发布的“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前50名企业担任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技术研发负责人或其他相应职务,且累计任职满3年以上者;

  (2)在新材料、光伏及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公共服务等相关业务的重点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和首席技术专家,且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累计超6000万元。

  3.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领域

  (1)曾在《福布斯》“全球数字经济50强”企业担任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技术研发负责人或其他相应职务,且累计任职满3年以上者;

  (2)曾在《福布斯》AI 50榜单企业担任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技术研发负责人或其他相应职务,且累计任职满3年以上者;

  (3)曾在全球市值前50名IT公司,担任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技术研发负责人或其他相应职务,且累计任职满3年以上者;

  (4)从事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相关工作,带领企业(须为非公有制企业)获得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创新发展工程等国家级重大项目(单个项目国家支持资金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5)国家级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负责人;

  (6)年营业收入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产业化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首席技术专家。

  科技创新创业领域

  4.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二等奖第1完成人;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2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6.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

  企业经营管理领域

  7.近五年担任世界500强企业(须为非公有制企业)中国区及以上或相当层次总部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研发主要成员;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以全国工商联最新发布为准)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研发主要成员;

  8.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首席技术专家;

  9.在西安现代产业体系相关产业领域担任上一年度纳税额累计超8000万元企业(须为非公有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首席技术专家;

  10.在西安市现代产业体系相关产业领域企业连续工作满两年且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元及以上者;

  11.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项目运营机构董事长和总经理;

  12.“全国文化企业30强”(以光明日报和经济日报社最新发布为准)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

  13.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企业(须为非公有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首席技术专家。

  教育卫生领域

  14.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15.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16.全国名中医;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树兰医学奖获得者;

  17.现聘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含候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

  1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19.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20.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1.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综合类

  2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2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4.“三秦英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项目入选者、创新创业团队(创战略顶尖团队)带头人;

  25.“西安英才计划”顶尖人才项目入选者;

  26.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27.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

  三、地方级领军人才(一类)

  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1.电子信息制造领域

  光刻机系统研发、精密运动控制系统、光学设计、芯片架构、芯片设计、FPGA技术、专用芯片技术、射频技术、集成电路电气设计、工艺集成、先进工艺制程研发、ITO靶材技术、高端电容电阻技术、激光退火技术、存储器、半导体制程用激光器/模组/系统/装备研发等方面人才,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一定突破,须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我市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全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

  2.新材料新能源领域

  新材料研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储能与氢能、光伏、风电、超导等方面人才,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一定突破,须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我市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全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

  3.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领域

  大模型研发、计算机视觉研发、自然语言处理研发、自动驾驶研发、人机交互研发、机器人设计研发、虚拟仿真研发、高精度传感器研发、智能网联研发、5G技术研发、云计算工程、量子通信研发、深度学习算法、软件架构、网络空间安全研发等方面人才,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一定突破,须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我市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全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

  4.在我市电子信息制造、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制造、食品和生物医药6大支柱产业 和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光子、增材制造、卫星应用5大新兴产业 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 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科技创新创业领域

  5.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完成人;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6.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带头人;

  7.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省专利奖金奖第一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8.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任务(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负责人;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成员,专题组组长、副组长,课题负责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

  企业经营管理领域

  9.近五年担任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最新发布为准)总部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研发主要成员;

  10.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首席技术专家;

  11.在西安市现代产业体系相关产业领域担任上一年度纳税额累计超4000万元企业(须为非公有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首席技术专家;

  12.在西安市现代产业体系相关产业领域连续工作满两年且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60万元及以上者;

  13.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项目运营机构董事长和总经理;

  14.在北交所上市企业(须为非公有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首席技术专家;

  15.曾在知名创投、股权投资机构(最新年度中国早期投资排名前30强,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年度排名前100名)担任过投资部总经理、融资部总经理、风险部总经理或相当层次以上职务,投资业绩优秀、参与过项目成功获得IPO、有项目退出经验,且在西安市股权投融资机构任职的人才;在西安市企业担任董事会秘书或财务总监,在任期间成功推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人才;

  16.“清科”“投中”等国内知名创业投资机构榜单年度排行榜前20名机构的核心投资决策团队主要负责人。

  教育、卫生领域

  17.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师德标兵、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省特级教师;

  18.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第二完成人,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19.省级名中医;中国医师奖获得者;中华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20.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学科)(含筹建1年以上项目)带头人;现聘省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人文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

  2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负责人;

  2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23.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24.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25.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6.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作者;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单项奖一等奖、二等奖第1名;中国广播影视大奖获得者;中国文联12个奖项获得者。

  综合类

  27.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8.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中青年专家;

  29.“三秦英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文化艺术人才、外国专家、区域人才项目(秦创原)入选者;“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项目入选者、创新创业团队(创全国一流团队、全省一流团队)带头人;

  30.“西安英才计划”领军人才、菁英人才项目入选者;

  31.“三秦友谊奖”获得者;

  32.全国优秀律师;

  33.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中华农业英才奖获得者;

  34.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职工劳动竞赛、技能竞赛等技术状元、技术能手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四、地方级领军人才(二类)

  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1.经西安技术经理人协会评定,市科技局审核确认的高级技术转移人才;

  2.从事我市重点产业链相关产业,且符合《西安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岗位人才需求目录》四星、五星岗位要求的急需紧缺人才。

  科技创新创业领域

  3.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4.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相关产业领域,拥有2件及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通过PCT申请并获得1件及以上国际专利,且均为前2名完成人,其相关研究成果在我市得到转化和应用;

  5.获得西安国际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

  企业经营管理领域

  6.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等我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作为主要发起人在我市设立公司(须为非公有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首席技术专家;

  7.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首席技术专家;

  8.在西安市现代产业体系相关产业领域连续工作满两年且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万元及以上者;

  9.正受聘于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营性总部企业,拥有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特许财富管理师(CWM)、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美国财产保险核保师(CPCU)、保险精算师(FIA)、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等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职业资格证书,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两年以上且年收入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上者。

  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创意人才

  10.我市创意、动漫、影视等领域文化制造业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企业具备规模产业化的技术基础和发展潜力,创造、应用专利权(版权、商标权)1个以上,使用新技术研发的产品3个以上,原创、研发的作品(产品)曾获得省级以上奖项,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

  11.从事文化旅游、数字文化、创意设计、影视娱乐、高端工艺美术及非遗传承开发等工作的文化创业创意人才,探索“互联网+文化”新业态,形成全国知名的文化品牌,在本行业领域有较强的社会影响,为展示西安城市形象、创造旅游收入作出较大贡献;

  12.省级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

  综合类

  13.“三秦英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优秀青年工程技术人才项目入选者;“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入选者;“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入选者;

  14.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且年龄在40岁以下的科学、技术、工程、数学(STEM)领域专业博士;

  15.支持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在示范区内实际运营满1年且全年营收超过5000万元的律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才或高级合伙人;取得2国以上执业证书,并具有10年以上专业从事涉外诉讼工作经历的律师;

  16.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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