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计划、对象、条件、服务岗位和期限
(一)招募计划
2023年吐鲁番市招募“三支一扶”岗位计划为63名,其中高昌区33名、鄯善县15名、托克逊县15名。
(二)招募对象
2020-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愿服务基层,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性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符合各区县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四)服务岗位
吐鲁番市各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
(五)服务期限
两年。
二、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日。
2.报名方式:2023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www.xjggjy.com/index.html)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
(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下载打印《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并在7月24日前,携带《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所属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考察表。
(三)笔试及面试。7月25日至8月11日,由区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笔试考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各区县的招募公告安排为准。
(四)体检。8月12日至8月23日,按照相关体检标准和内容,由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体检。
(五)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人选,在吐鲁番就业服务网站专栏公示,公示期为工作日5天。
(六)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适时组织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组织上岗。9月1日,由区县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
三、待遇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区县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支农、支医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报考帮扶乡村振兴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是基层所需专业。
(二)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不能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由吐鲁番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区县发布的招募公告由各区县“三支一扶”办负责解释。
(五)为确保此次招募考试公正、公平,整个招募过程由各区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由各区县“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电话:
吐鲁番市:0995-8511796
高昌区:0995-8526070
鄯善县:0995-8838810
托克逊县:0995-881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