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再婚婚假天数规定
1.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80)劳总薪字29号: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
2.《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3.《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18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综上所述,贵州初婚和再婚婚假都是11-13天,其中10天是固定的,另外1-3天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