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55-59周岁参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注意事项
(一)本省内户籍迁移的,残疾人需到迁入地重新履行申请手续。原受理申请的县级残联和乡镇(街道)开具相关证明,确保符合申领条件的残疾人接续领取补助。
(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三)如有以下情况的,于次月开始停发生活补助:
1. 死亡
2.户籍迁出本省
3.残疾人证失效(过期、注销、冻结等)
4.残疾等级变更后不属于一、二级的
5.年龄满 60周岁
6.失联或失踪人员
7.其他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