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受理时间:
杨浦区本市户籍第十一批次、非沪籍第五批次共有产权保障房自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4日期间受理(国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重要提示:
申请人在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时,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居住证、婚姻、社保或个税缴纳、住房、收入和财产等基本信息,据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报信息及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个人或者单位为申请人出具证明材料的,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在申请审核过程中违反诚信承诺或相关规定,经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查实存在失信行为的,将记录失信对象不良信用记录,并按照住房保障诚信制度相关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