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既是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同时也具有法律强制性,参加社会保险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言均是法定义务。
下附开封各机构投诉电话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371-63610214
开封市劳动监察大队
电话:0371-63223113
开封市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371-63345263